目前市场产量峰值难现,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:虽然我国的粗钢消费峰值水平尚未到来,但我国目前现有的粗钢产能基本已经能够满足消费峰值的需要,在这种供求格局之下,除非2012年出现持续较长时间的钢厂亏损导致行业大面积停产,则否国内钢材市场很难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。经济增速回落已成定局,政策全面松动难以避免:2012年随着国内经济增速的进一步放缓,M1、M2增速都将出现触底反转的走势。
310S不锈钢板厂家钢贸商参与期货市场必须要有相应的内控制度
那么期货市场做空的获利能减少“冬储”现货的损失,规避现货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。当然,套期保值主要存在基差变动风险,在卖方套期保值的情况下,如果远期基差不变,那么完全实现套期保值,没有盈利也没有亏损;基差变小,存在净损失;基差增大,存在净盈利。根据以上原理,钢贸商只要关注基差的变化来确定出货的时机就可以了,而不必通过纷繁复杂的信息去分析市场的变化。这就需要钢贸商研究分析基差的变动规律,在基差变小的情况下建仓,当基差增大产生合理的利润区间时逐步平仓,在此过程中运用基差波动来进行套期保值,并获取额外收益。310S不锈钢板厂家钢贸商参与期货市场必须要有相应的内控制度,严格按照套期保值的规章制度买卖期货并及时检查。
“中国钢铁业化解产能过剩,绝不是简单地熬过一个寒冬,而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。”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金属学会理事长徐匡迪近日在上海市召开的*五届宝钢学术年会上作出的判断。钢铁业已成为中国过剩产业的典型。**构估计,如果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平稳着陆,业过剩的年产能将达到2亿~3亿吨。治理钢铁过剩已经历几轮淘汰落后,但成效不明显,有些地区甚至出现越减越多的现象。金模钢铁网**分析师罗百辉认为,治理过剩必须转换思路,寻找更有效的路径。
316L不锈钢板厂家行情弱势下跌可能性较大
贸易商出货状况艰难,部分商家尚未完成月度计划量。就成交方面来看,申特、芜湖、新抚钢现货二级的可成交价位重心又有下移,至3880-3900元/吨,而小厂三级螺纹钢已有部分破位3800元/吨。预计上海市场价格短期或弱势走低。期货方面,本周螺纹主力1210小幅震荡向上,期货价格收4068元/吨,较上周下跌50元/吨,跌幅为1.21%。本周主力期螺走势再次拐头向下,期价跌破4100,短期市场可保持空头思路,在现货市场夏季需求淡季即将来临之际,316L不锈钢板厂家行情弱势下跌可能性较大,上方阻力4100。本周处在月末、季末、半年末的时间节点,从市场承兑汇票贴现率从上周末的4.4‰到本周末的5.4‰的飙升可以看出,当前高强板市场资金压力的状况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国家**和工信部公布的数据,2006年~2012年累计淘汰的炼钢能力有1亿吨,炼铁能力1.6亿吨。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,以2006年~2012年为例,8年累计减少的粗钢产能为7600万吨,但这期间,国内累计新增的粗钢产量产能达到4.4亿吨。根据中钢协的调研,目前在建产能规模依然很高,今后三年分别新增1.1亿吨的炼铁产能和1.3亿吨的炼钢产能。新增加的粗钢产能是已淘汰掉产能的近六倍。
316L不锈钢板厂家经销商由于资金压力明显增加
一缩减了年度订货优惠的是南方某钢厂,其在去年0保证金的基础上调整为80万元的年度保证金。 而在增加优惠政策的9家建筑钢厂中,沙钢建筑钢材保证金由2012年400元/吨*年度协议量降至200元/吨*年度协议量;中天钢铁2013年保证金由2012年30万元/千吨降至20万元/千吨;西南地区达钢2013年保证金由2012年1000万元降至800万元;昆钢则取消保证金制度,据悉,昆钢2012年的保证金为500万元。
“我的钢铁网”分析指出,自2011年以来,尤其是已经过去的2012年,银行信贷收紧,316L不锈钢板厂家经销商由于资金压力明显增加,愈加难以承受高企的保证金,钢厂降低保证金有利于缓解经销商的资金压力,更有利于促进经销商的订货量。 数据显示,去年前11个月,我国钢筋产量为1.62亿吨,盘条产量为1.25亿吨,同比增速分别为17.18%和12.22%,其中,钢筋产量增速较2011年的15.49%继续攀升,盘条的产量增速则相对2011年的16.22%明显下滑。 此外,国内开平板去年前11个月2.87亿吨的产量,占了国内钢材总产量的32.82%,比2011年全年的30.88%,上升近2个百分点。
同时,较近**运输所完成的《2012年~2013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报告》指出,2013年,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将达到2800亿元~2900亿元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Q345B方管正在施工建设的地铁线路**过70条,总投资额达到8000多亿元,如果加上已经获批的项目,投资额达到1.5万亿元以上。这对短期内提振市场信心、310S不锈钢板厂家需求释放都具有积极的作用。
国家加大环保考核力度,对于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、进一步缓解供应压力具有重要意义。近期,环境保护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监察部联合印发了《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》等文件。